什么是梅毒?梅毒在民间被称为“杨梅大疮”,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在性病中,它对人体的危害仅次于艾滋病。在临床上,医生把梅毒分为先天性梅毒和后天性梅毒;根据病情,以将梅毒分为一、二、三期梅毒,有的地方称为早、中、晚期梅毒,梅毒是一种影响全身脏器和组织的疾病,晚期梅毒是一种可以毁容、致残、致死的后阶段,病人会备受折磨而死。梅毒是由外国人在16世纪传入中国的,先在广东流行,以后逐渐蔓延到全国各地,成为解放前的一大公害,建国后该病被消灭,现在又死灰复燃,对梅毒只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是完全可以治的。
男性患梅毒的早期症状
开始时是在包皮内面或冠状沟、包皮系带、阴茎上出现米粒大小的圆形,椭圆形硬结或疹子,即下疳。大多数为单发,周边坚硬,表面迅速糜烂、溃疡,但无脓或不适感觉。如不及时治,有可能在一个月后发生更严重的二期梅毒,体重减轻、全身不适、慢性腹泻、全身淋巴结肿大、口腔粘膜溃疡。并可导致机会性肺部感染或多发性出血肿瘤等严重疾病。
先天性梅毒
先天性梅毒是由母体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常引起早产和死胎。
1、早期先天性梅毒。症状发生在两岁以内者。主要表现有鼻炎,此外还可表现有咽炎、消瘦、失眠、淋巴结和肝脾肿大、骨软骨炎、假性瘫痪等。皮肤粘膜损害表现有丘疹鳞屑性或大疤性皮疹、扁平湿疣、粘膜斑等。
2、晚期先天性梅毒。症状发生在两岁以上者。表现有实质性角膜炎、马鞍鼻、马刀胫、梅毒齿(Hutchinson)、神经性耳聋等。其他一般与三期后天梅毒相似。
3、潜伏梅毒(隐性梅毒)。未得到治疗的二期梅毒,其症状体征往往能自然消退而进入无症状期,称为潜伏期。如得不到治疗,患者可复发,一般多在二年内复发。二年以内的患者称为早期潜伏梅毒。二年以上患者称为晚期潜伏梅毒。晚期潜伏梅毒极少复发,但孕妇仍可胎传。潜伏梅毒除血清反应阳性外,无任何症状。
后天性梅毒
1、一期梅毒,有婚外性交史或嫖娼或配偶感染史,接触感染后经2-3周潜伏期发病,表现为生殖器官部位出现单个硬结晶,蚕豆大小,暗红色,硬度如软膏,表面可溃烂,有少量分泌物,不痛不痒,称硬下疳,3-8周内自行消退。感染4周后,梅毒血清试验阳性。
2、二期梅毒,在硬下疳消退3-4周后,由于梅毒螺旋体由局部进入血液循环而发生全身皮肤黏膜广泛性梅毒疹,表现为铜红色斑疹,掌跖皮疹有脱屑,不痛不痒。肛周外阴有扁平湿疣,表面增强湿润,含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极强,全身淋巴结无痛性肿大,梅毒血清试验强阳性。
3、三期梅毒,有早期(一、二期)梅毒病史,常在感染2年后发生,表现为结节性梅毒疹、树胶样肿,心血管及神经梅毒。一般已先传染性。
4、先天梅毒,早期先天梅毒常在出生后3周发病,患儿发育差,呈小老头面容,哭声嘶哑,梅毒性鼻炎、喉炎,梅毒性红斑或大疱,口周放射状皲裂,分泌物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梅毒血清试验阳性。晚期先天梅毒多发生于7-15岁,除早期梅毒留下的印迹外,还可出现实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桶状门齿、刀状胫骨及鞍鼻等。
梅毒的危害有哪些
1、皮损不适症状,影响正常的生活。梅毒患者常主诉下面不舒服,生殖器出现的溃疡、脓疱、斑疹等不适症状,造成分泌物多,形成恐惧心理,影响正常生活。
2、传给伴侣或儿女,危害他人健康。男性梅毒患者不但危害自身健康,且可传染给妻儿,造成早产、流产及死产,少数活产的胎儿也很可能有胎传性梅毒。
3、引发功能丧失,导致残疾或死亡。由于螺旋体变异后毒性增强,对身体器官的损伤程度加重,引起组织和器官破坏,功能丧失,导致残疾或死亡。部分梅毒患者往往还并有泌尿生殖系统的其他感染。
梅毒的治疗方法
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规范用治疗原则。选择正规医院,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减少并发症、治疗疾病、及早恢复健康。治疗期间,患者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疗后要求定期复查。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yao煎水熏洗坐浴。
3、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疗后方允许结婚。
4、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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